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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也是国家给予的一种福利,但在合肥这种福利变成了“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尴尬局面。最根本的原因是由于银行回款时间过长,很多开发商都持着不予办理的姿态,这让很多拥有公积金福利的民众很无奈!
  住房公积金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合房网调查
开发商观点
  日前合房网接到网友投诉,讲到合肥很多楼盘不接受积金的办理,还有很多楼盘只给办合肥市公积金,省直的既然不给办,这是什么原因?
  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几家房产开发商负责人。就为什么就给办市直不给办省直?这其中有什么原因?等等一些问题做了相关采访。在了解问题原由之后,列出以下几种主要原因:
  1.开发商要保证资金的灵便度
  首先,省直的公积金回款日期是2至3个月,这对于开发商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如果来购买房子的客户有一半人使用省直公积金,那开发商所建项目后期的施工进度就没办法进行。钱无法到帐,项目就无法实施。并且现在大部分的楼盘都不是卖现房,那么后期的那么多资金怎么来呢?选择市直公积金就相对要好很多,市直公积金回款日期是一个月,这样开发商在能方便客户的情况下还能保证自己的资金周转灵便度。
  2.与销售人员工资挂钩
无论在哪个行业销售人员是以业绩拿工资的,房产也一样,销售人员卖一套房子是以到款额多少算业务量的。
  3.楼盘的自身原因
  看着这些开发商们作出的解释,道理也不是说不过去,确实这些问题是存在的,对企业来是或也是有很大的弊端。但是不是只有不预办理才能真正的解决问题?
律师观点
安徽徽天律师事务所王明红律师观点:
   1、用公积金买房时要确定该楼盘是否肯定能办理省、市公积金。
  2、省直和市直公积金各有优势,不必根据合肥目前买房不接受省直公积金办理就不愿办省直的,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决定。
  3、在购买房子时一定要问清楚开发商公积金办理的具体事项和程序,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4、合肥现在公积金存在着收小于放的现象,要询问仔细。
  5、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就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必须在贷后才能提取,大家一定要询问详细。
  7、在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8、还贷提取时每次提取金额是不能超过上年度实际还款本息。
  律师建议大家在使用住房公积金时应根据个人具体情况仔细询问。
网友观点

  开发商不予办理省直公积金的现象,在网友中争议不断,支持与不支持,各持己见,观点不一。以下是网友们的评论……
王明红:这的确是个不合理,和不具有责任感的行为。《消法》第24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臭桂鱼:开发商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出于无奈,都是贷款盖房子,省直公积金放款那么慢,怎么会不影响到资金回拢呢!不过从仁义上来说,老百姓还是受害者,真不给办理,只有去办商贷,要么不买算了!谁让你不是一次性付款的主呢!
风往北吹:饭店贵可以不去吃,非要去饭店吃饭又怪价格贵。能怪谁?法律有规定开发商必须去预办省直公积金吗?
王明红:国家给我们公积金政策干什么,让我们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优惠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的享受者做为消费者是不是应该平等的? 剥夺国家赋予省公积金享受者的待遇是不是一种不合理? 《消法》是不是规定了: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比如:饭店只接待处级以上干部,处级以下干部免谈,是不是违反消法24条呢?事情无大小。
王明红: 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天空下的石头:买房者与开发商比是怎样的弱势关系?

如何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归谁所有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当然归职工个人所有。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单位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的一部分住房工资,因此也应当归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与财政资金、社会保障统筹基金和单位住房
基金主要区别如下……

怎么样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办理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贷款
条件:
  申贷人按规定自申贷之日起向前追溯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一年以上;
  为防范风险,申贷人所选购商品房的开发商必须与建行市三孝口支行、工行市城建支行、农行绿都支行或交行有按揭业务签约(协议),同时必须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管理中心)有签约关系;
  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首付房款应不低于房价的30%,并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不良纪录。
  如申请二手房贷款需满足以下补充贷款条件:
  1.申贷人所购普通自住二手房应在二环以内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须是成套住宅,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房产证上标明为小区)的房屋或单位宿舍的二手房。
  2.首付房款不低于房价的30%,且须全额交至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可办理省、市直公积金的楼盘                         公积金计算器
枫丹白鹭·湖公馆 红皖家园 百协·大溪地 海雨家园 理想·年代 嘉应茗阳水岸 信达格兰云天
领域 金域蓝湾 帝豪·星港湾 幸福大街 丹霞·翠微苑 金水·童话名苑 信达·好第坊
  不办理省直公积金的楼盘
东河丽景 福满华庭 龙岗静安新城 金湾嘉园 国轩·名门 芳邻家园 安居丽景湾
元一名城 枫渡泊林 香江生态丽景 恒达阳光景苑 水岸花园 丽阳兰庭 天和园
公积金解惑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效和次数有什么规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未满一年,补缴后满一年了,能否·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以将个人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个人还贷账户吗?如何办理?
·
委托提取还贷要提供什么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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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收益用于廉租房无可厚非
·“两会”关注:民革中央建议可用公积金租房
·“公积金贷款”写入买房合同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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